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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力资源市场
企业办事
创业支持
作者:未知    2021/04/02

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每月按相关人员社保费(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最长可申请3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我市创业者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最高可申请3次,每次3年。2020年发放的贷款,按贷款利率LPR+50BP给予贴息。【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我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等重点扶持群体比例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以按贷款基础利率50%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对象可享受补贴,请查阅“招工补贴”;


  • 创业者专享的补贴,请查阅“创业人员”。


* 特别提示:本页面内容仅为宣传要素,具体业务申办时请以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及我局公示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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