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高层次人才认定
对符合《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已在汕头市工作、创业或与汕头市用人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才,发放《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和“金凤卡”,并给予享受相应一站式服务。【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人才交流培训补助
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技术技能人才,按交流培训期间实际支出的交流培训费等费用,可申请境外交流培训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国内交流培训的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3、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
企业新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人才,可申请每人一次性20万-100万元的购房补助;汕头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等人才,可申请每人每年1.2万-4.8万元的住房补助,共发2年。【购房补助操作指引请点这里】【住房补助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4、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
申领对象为从2020年至2022年,我市市、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它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新引进全日制博士可以申领薪酬补助、一次性9.6万的住房补助,一次性4.8万的生活补贴和配偶生活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可以申领一次性3万元的住房补贴和一次性2万元的生活补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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