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重点人群,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招用高校毕业生
1)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招用行为发生于2020年3月18日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费,按每吸纳1名一次性补贴1000元。(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每月按该员工社保费(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最长可申请2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1)一般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补贴,可申请3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每月按该员工社保费(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可申请3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户籍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无业状态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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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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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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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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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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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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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等。
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
3、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费,每吸纳1名一次性补贴5000元。【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一般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补贴,可申请3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3)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每月按该员工社保费(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可申请3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4、招用退役军人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保费,每吸纳1名一次性补贴10000元。【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5、招用失业人员
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费,且招用行为发生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吸纳1名一次性补贴5000元。【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6、招用湖北籍劳动者
吸纳湖北籍劳动者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招用行为发生于2020年3月18日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费,每吸纳1名一次性补贴1000元(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7、招用其他类型劳动者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员工制家政企业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20人(含20人)以上,按上一年度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的标准给予补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3)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按相关人员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的50%(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给予补贴,最长可申请3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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